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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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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史媛★、张太美★★★、李仕显:本院受理原告张栋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福和、王军波、王志强、唐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刘风华★★、王圣杰: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鸿荣金海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效言诉你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徐岗:原告乔德建与被告徐岗、冷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6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王秀海: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积华、苗师明、邱兆龙★★、尹爱美、苗美玲★、赵美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姜苑★★★、张莉莉、孙九建: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浩宇擎苍贸易有限公司、宋秀云、李成国★★★、叶万里★★★、叶赛燕、叶学强、金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顾福荣:本院受理原告宿肇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80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宋晓敏:本院受理原告范文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江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你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行审字第27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李新、张天娇:本院受理原告倪全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鼎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勇诉被告青岛鼎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崔虎男、青岛真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于庆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丽丽、胡怡★★、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被告赵丽丽、胡怡、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秀海★★★: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汇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邹平金昶工贸有限公司、王延东、王延民、张魏: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栾述华、王秀言、庄京涛:本院审理原告胡新东与被告栾述华、王秀言、庄京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风棠:原告王祥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张克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四份。原告诉请判令你支付购车款99770元及利息、截止判决生效之日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为25500元)、律师费6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双先、焦振玉、管鹏飞★、刘艳娥★★、信行、邢飞★★★、胶州市啸天辣椒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

  邱维鹏★、韩宗莲、杨仁良、吴中良★★: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美月、金星、李贵花: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永新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时尚雅印刷有限公司、李居水★★、赵振芹、即墨市海润园林绿化工程部、刘兆海★★、于华: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青岛时尚雅印刷有限公司★、李居水★、赵振芹★★、即墨市海润园林绿化工程部★★★、刘兆海★★、于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于2015年10月19日受理申请人莱州市骏瑞炉料有限公司 遗失 银行 承兑汇票(号码4,金额30万元★,出票日期2015年6月25日★★,付款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出票人青岛银钢炼铁有限公司,收款人青岛银钢烧结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并依法办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依法作出(2015)崂民催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青岛威力进出口有限公司有权向付款行请求支付★★。

  张代高、姜祖涛★★★、葛振东★★★:本院审理原告邴焕喜与被告张代高、姜祖涛、葛振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兰轩世: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岗:原告范宗刚与被告徐岗★★★、冷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6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庞文丽、李伟、庞云宽★★★、济南瀚雅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英丽★: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知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庞文丽★★、李伟★★★、庞云宽★★、济南瀚雅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晴★★、宋云凤、宋建国、青岛天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明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该房产所有抵押权人:本院受理(2013)北执字第1015号执行一案,依法委托青岛天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裙楼二层商场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青天荣房评字(2015)第9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01.85万元,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认可该评估报告,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杨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黄毅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德容贸易有限公司、张培:本院受理原告刘青蓉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宋慧钧: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明义★★、李金叶、曲明军、青岛洪松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闫玲香★★★、王星★★、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387号原告青岛佳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立群★★: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修立★★★、单颖: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修立、单颖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行、邢飞★★★、管鹏飞、刘艳娥★★、李双先、焦振玉、胶州市啸天辣椒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强、蔡琳:本院受理原告梁滋钰、黄金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峪:本院受理原告侯可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金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鲁锋王针布有限公司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一初字第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同心、亓利华、亓春东★、李超: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炳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高炳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岗、孙建玲★★★:本院受理原告王述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兵: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兵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芳正慧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于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国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芳正慧实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于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隆利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宋青林:本院受理韩宝山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蒋晓奕、刘银萍、李娜、杨影影: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建华★、杨绪菁、张彦、刘春阳★、金福顺、青岛惠东华经贸有限公司、黄岛金顶上商行★★:原告李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伟★★★、王瑜臻: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伟、被告王瑜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0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汪建国★★、于利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陈相青,关于申请执行人刘锋、张坚与被执行人陈相青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

  本院于2015年10月20日受理申请人青岛晟建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遗失商 业承兑汇票(号码3★★★,金额20万元★★,出票日期2015年7月28日★,付款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出票人青岛龙逸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并依法办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依法作出(2015)崂民催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青岛晟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向付款行请求支付★。

  陈正昌、王向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治明:本院审理原告孙全玲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西民初字第3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肖钦宗★★★:本院受理原告尹瑞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李克★、唐洁★★、青岛洁克工艺品有限公司、刘建廷、姜秀珍★★★、张刚先: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52号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裁定书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芳正慧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佳泽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国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芳正慧实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佳泽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于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秀海: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玉香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哲龙、朴贞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哲龙★★★、被告朴贞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0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格瑞得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学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80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朱爱娥、李世民、董成武★★★、韩锡花、赵芬★★、李忠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晓洋:本院受理原告刘恩东与被告王晓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王晓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恩东支付房屋租金15000元及违约金并赔偿原告刘恩东经济损失12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北民初字第3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奥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春生、张庆云★: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冯守军、葛长运、常桂萍★★★、青岛云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荷商扶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92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芳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芳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丽杰★、罗波、董丽丽★★★:本院审理邴焕喜被告朱丽杰、罗波★★★、董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滨★:原告王吉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一棉康兴工贸有限公司、李玲★★、胡磊、万淑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宁★★、青岛荣辉金鼎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德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茂森★、钟国林★★★、邵永宽、张香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恒源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许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立群: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风棠:原告青岛市崂山区海月楼美食城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王超、王荣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诉你们与朱明★★★、孙秀珍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洪光、赵新凤★、济南思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房洪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岩、谷风歌★★★:本院受理原告韩萍诉被告孙岩、谷风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庞文丽、李伟、刘娜、济南瀚雅商贸有限公司: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鑫:本院受理(2015)西商初第1298号原告郝守志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九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曹红枫诉被告王海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英丽★: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玉森:本院受理的原告肖洪勋、陈介兰诉被告孙海燕、第三人肖扬及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孙海燕★★、第三人孙玉森将青岛市市北区金乡东路5号12户房屋的拆迁所得权益全部归第三人肖扬所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冮、孙娜: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申请执行郑冮、孙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4)崂民二商字第221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郑冮、孙娜未履行付款义务。本院依法评估郑冮、孙娜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1号鲁信长春花园61棟1单元20层2002室,房屋。面积105.6平方米★★、评估价1698048万元★。限你十五日履行欠款义务★,逾期将拍卖上述房屋★★★。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青岛春浩食品有限公司、李俊浩★★、仲维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春浩食品有限公司、李俊浩、仲维宇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20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仲维宇、李俊浩名下位于胶州市郑州东路210号吉祥园小区5号楼2单元402户房屋一处;二★、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弘评字(2015)第44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7932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杜洪利、戴夕玲、杜洪军、杜朋★★★、杜延波: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立群: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建勇、王玉荣★★★、郑凤荣、张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志鹏、李青山★★、解德海、任日东: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家疃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峰信、郑小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建勇、王玉荣、郑凤荣、张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延革★★:本院受理原告岳富康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305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金隆达包装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市玉峰包装制品厂、王丰★、马玉山★★、王锐: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青岛金隆达包装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市玉峰包装制品厂★★★、王丰★、马玉山、王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嘉力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宋卫宗、王素花★★:本院受理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与青岛即墨雅泰电器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北民初字第4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世纪风彩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冯昕★、李艳★★★:本院受理原告冷国森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刘建廷★★★、姜秀珍★★、青岛建链金属有限公司、李克★★★、唐洁、张刚先★: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54号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裁定书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老妈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四方区顺新盛商行与被告青岛老妈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商初字第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青岛市四方区顺新盛商行货款86126元、退货款49407.5元★★,驳回原告青岛市四方区顺新盛商行对被告青岛老妈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85元★、保全费1370元、公告费900元,共计59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5281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阳★★★、李显志★★、徐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6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德百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展搏贸易有限公司、代建华、薛冰、王卫东、王书颜、吕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告金磊、被告金景善、被告孙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郭为日★★★、郭素花、郭新龙、郭寿河、青岛金正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林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红、青岛宏泽林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杨红、被告青岛宏泽林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凤启、侯洪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子君、孙淑萍、杜希坤、王玉萍★、赵春香、孙伟监、赵大勇、青岛君烨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青: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杨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3)南执字第1210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杨青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大尧三路3号5单元3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5-HZ11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11.3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薛群利、王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缘海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国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王萍、被告薛群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告青岛国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孙波、李玲★★、陈登旺: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丁国德、李彩虹、丁宏战、陶爱芳★、青岛精发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德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安龙:本院受理原告杜凯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英德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乾宝雅泰置业有限公司、迟耀辉、宗海光:本院受理张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1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婕: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艳静、高永平、杨杰★、王海松、修鲁琦: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丽华★★、吴方明、龚海燕: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振业房地产实业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苏庆欣诉被告青岛市规划局、第三人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民五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慧:本院受理原告于业俊诉被告张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倩: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你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行审字第34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郭为日、郭素花、郭新龙、郭寿河★★★、青岛金正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延军: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茂森★★★、仲国林、邵永宽、张香云: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刚先、李克、康洁★★、刘建廷、姜秀珍★、青岛凯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55号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裁定书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国庆、徐晓梅:本院审理原告胡新东与被告刘国庆、徐晓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崔勇★★: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明俭、张俊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光大国际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宋涛向本院提出上诉,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葛长运、常桂萍、许化阵、青岛云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荷商扶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92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海泉:本院依法审查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李祥娜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203行审字第34号强制执行申请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申请人韩洪波宣告被申请人韩洪涛失踪一案,经查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韩洪涛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闫国范: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柴松广: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肖玉玲、刘宗承: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纯:本院依法审查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李祥娜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203行审字第35号强制执行申请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李洪光、赵新凤、济南思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房洪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爱理: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杰:原告马松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孙世平:本院受理原告GENERAY 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汉庆、王瑞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福和、王军波★★★、王志强、唐健: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苟兆梅★、苟兆杰: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110号原告魏仁青诉你们民间借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十四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曹卫国、刘春华、曹峰★、吕文辉: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管辖异议申请书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耿俊杰★★、张树菊、张树新、张树峰★: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文惠、王乃石★★:原告丛志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鹏珲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王留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迪生城市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罗汉庆、罗青花、金峰、王瑞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被执行人★★:徐宗殿、徐清芹,我院(2015)南商初字第300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金田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09年7月8日作出的(2009)城商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在执行期间★★,本院依法委托青岛中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被执行人青岛香君油脂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并于2012年3月15日被买受人马兴风以人民币474320元的最高价竞得★★★。在执行期间,由于你公司擅自将买受人马兴风竞买的机器设备全部处理★★★。现本院依法通知你公司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该机器设备全部返给买受人马兴风★★★。否则本院将依法裁定由你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有不利后果由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

  李双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桂花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刘金佐、徐中锋:原告青岛广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云昌、马登花、、商河县鑫丰义齿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中铝核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核能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李庆军、裴春美★★: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中铝核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核能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李庆军、裴春美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刘云昌、马登花、、商河县鑫丰义齿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华舜工贸有限公司、刘伟★★★、王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诉被告青岛怡和华润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孙立新、被告刘洪艳及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勇:本院受理原告金天皓与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少民初字第502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爱会:本院在执行车文媚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执字第3228号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胶州市人民法院(2015)胶民初字第30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庞亚莉、王礼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大荣诉被告庞亚莉★★、王礼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